NEWS

太陽人快報

維護光電比電梯容易?

6/28/2023 4:33:09 PM
綠能轉型行不行
分享至

為了因應日益迫切的再生能源需求,去年(2022年)12月政府端出了《再生能源發展條例》的修正草案,其中第12條之一參考自德國柏林市議會制定的太陽能法,要求新建、增建及改建的建築物屋頂,只要符合一定面積,就必須裝設一定規模的太陽能光電板,日前本法已於5月29日三讀通過修正案。

在本次修法過程中,社會上的確有部分質疑聲浪:「屋頂強制裝光電?以後頂樓還能曬衣服嗎?」、「進步很好,但應該以鼓勵代替強制,才不會帶給民眾困擾。」指出光電可能會造成大樓管理困擾、剝奪居民在頂樓的活動、北部日照少不該強制等等問題。

因此,地球公民基金會、主婦聯盟環境保護基金會及綠色公民行動聯盟等公民團體,在訪談眾多專業者與第一線使用者後,彙整出常見的疑問,並逐一檢視回應,盼有助於各界探討,如何讓光電成為未來建築物的「標配」,讓都市的電都市發,減少南電北送的不公平,邁向建築與綠能共好的淨零建築轉型。

#屋頂光電的五個必然性

1. 建築碳排占四成

為了達到2050年的淨零目標,我國國發會去年發布《台灣2050淨零排放路徑及策略總說明》,依循國際能源總署(IEA)建議,規劃2050年我國100%新建建物、85%既有建物應達到近零碳建築的目標。由於建築物即使透過建築設計,提高能源效率,亦不可能完全不使用任何能源,因此,建物應盡可能藉由創能設施,中和使用階段電力消耗的碳排。

2. 淨零目標下的新標配

全球排碳約40%來自建築,為了達到淨零,屋頂光電應成為未來建築物的「標配」。若要達到2050年100%新建物、85%舊建物淨零的目標,現在就從新建物開始要求,未來才能順利銜接舊建物的淨零改造,提升國人整體居住品質,催生台灣建築與環境共好的新世界,也讓國家的能源發展更加自給自足;反之,若等到淨零時間臨界點才強制規範,將增加未來執行的困難度,反而會引起更大的民怨,並導致淨零目標破功。

3. 「說小不小」的貢獻

參酌內政部營建署評估資料,全台屋頂面積300平方公尺以上新建物,每年約新增315公頃,扣除屋突遮蔭等因素,以可使用面積50%、每10平方公尺設置1.4KW來估算,每年可增加0.2GW設置量,至2050年全台可達5.4GW,相當於減少5400公頃地面光電的土地需求,累積減碳量4648.5萬噸,相當於469.5萬公頃森林減碳量。

4. 綠領工作職缺

光電板融入建築外牆系統或屋頂造型,達到整合建築物整體造型的效果,兼顧美觀與創能,並進一步結合儲能系統,以及智慧建築的能源管理系統等,加速達到「淨零建築」、提升建築物的「災害韌性」、促進淨零建築產業升級,還能增加綠領工作職缺、提高就業機會,促進綠能建築產業的軟硬實力與競爭力。

5. 「北部/都市」也沒有理由拒絕

比台灣更高緯度的國家,如日本東京、德國柏林、加拿大多倫多等,皆已立法強制新、增建物裝設光電,台灣北部日照時數並不亞於上述國家,不論是站在發電收益或是用電責任上,幾乎都沒有理由拒絕屋頂光電。

過去長期以來,為了滿足全台電力需求,從傳統的燃煤電廠、核能電廠,到大型地面光電廠,多由中南部承受能源供應的環境成本,造成南北及城鄉用電責任的失衡。經查,北部用電量約佔全台40%,卻僅約供應24%的電力,更應負擔合理的發電責任。

一探過去民眾違建的緣由,有一部分正是出於防水、隔熱的需求,才不得已於屋頂增建鐵皮頂棚。在近年能源轉型日益主流的趨勢下,不妨將屋頂太陽光電想像成遮陽/遮雨棚,其實是一種有效提升居住品質的「基礎設施」。

因此,若強制新建物設置光電,建築師不僅可同時進行防漏水的設計與工程,避免未來建物漏水必須二次施工,亦可幫助頂樓降溫,節省建物能源消耗,又能供應公設用電,將多餘電力躉售給台電或其他用戶,為住戶或社區增加穩定的財源收入,用於整修外牆、改善公共設施,減少管委會與住戶的財務及管理負擔。

 

圖片來源-地球公民基金會

全文請至-環境資訊中心https://e-info.org.tw/node/236825

#太陽能 #再生能源 #太陽光電 #太陽能發電 #綠能產業

 

最近發布

將日照轉變成電力,矽晶太陽能電池 70 歲生日快樂
【WellW永續論壇小聚】
【電廠安全回報】
【2024世貿大展】展覽即將開始!
【星展基金會影響力共好圈論壇】
【日光循環公益專案-善款總額突破40萬 ! 】